5月外贸新规汇总
随着全球贸易形势的不断变化,各国政府纷纷调整外贸政策以适应新的国际经济环境。
进入5月,一系列重要的外贸新规纷纷落地,它们涉及国内外政策、进出口政策、关税政策等多个方面,对外贸人进行外贸交易时有着很大的影响。
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呢?
进入5月,一系列重要的外贸新规纷纷落地,它们涉及国内外政策、进出口政策、关税政策等多个方面,对外贸人进行外贸交易时有着很大的影响。
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国内外贸新规
01 中国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全税目零关税政策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1日
内容:
- 自政策生效之日起,我国对所有同中国建交的53个非洲国家全面实施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政策不设贸易额度限制、不附加政治条件,实现非洲建交国国家与产品税目的双重全覆盖
- 本次政策是2024年12月对33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政策的全面扩围,将南非、埃及、尼日利亚、肯尼亚等非洲主要经济体全部纳入覆盖范围
- 政策同步配套中非经贸合作便利化措施,包括原产地证书电子化、农食产品输华”绿色通道”、检验检疫标准互认等,全面降低对非贸易的通关成本与时间
- 海关总署明确,将持续优化对非贸易通关监管服务,动态调整配套便利化措施,保障零关税政策平稳落地实施
02 中国非洲非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原产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1日
内容:
- 政策由海关总署2026年第54号公告正式发布,实施期限为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针对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建交国,制定专门的零关税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规则
- 办法明确了零关税进口货物的原产地判定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原产地证书签发与核验要求、企业申报规范、违规处置规则等核心内容,同步启用专属原产地电子信息系统
- 进口企业申报相关国家零关税货物时,需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提交合规原产地凭证,确保货物符合原产地规则,方可享受零关税待遇
- 海关将对申报零关税的进口货物实施严格的原产地核查,对伪报原产地、提交虚假凭证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03 中国允许符合检疫要求的非洲建交国干辣椒进口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1日
内容:
- 政策自生效之日起,允许符合检疫要求的非洲建交国家干辣椒输华,明确适用范围为出口国境内种植的食用辣椒为原料,经自然晾晒或其他干制工艺加工后的产品
- 公告明确,输华干辣椒的种植基地和加工包装厂,必须经出口国主管部门审核并获中国海关总署批准注册,需建立从田间到口岸的全链条溯源管理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与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
- 卢旺达、埃及、乌干达、坦桑尼亚4国已有准入的干辣椒,仍按原有公告规定执行,不适用本次新规
- 海关将对进口干辣椒实施入境检疫查验与实验室检测,对不符合检疫要求的货物,依法依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04 中国暂停普通工业硫酸、冶炼副产硫酸出口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内容:
- 政策由商务部、海关总署2026年4月联合发布管控公告,自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全面暂停普通工业硫酸、冶炼副产硫酸出口,仅电子级高纯硫酸经专项审批后可少量放行
- 政策核心目的是保障国内春耕用肥、基础工业生产的刚需供应,稳定国内产业链供应链,不影响国内合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与国际市场合法合规的特殊品类供应
- 出口企业需立即梳理已签订的硫酸出口订单,及时与海外买家沟通调整,避免出现合同违约风险
- 商务部、海关总署明确,将对硫酸出口实施严格监管,对通过伪报、瞒报产品品类、规格等方式规避出口管控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
05 《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正式实施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1日
内容:
- 政策由海关总署联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发布2026年第39号公告正式公布,是我国首次针对口岸环节制定专门的外来物种管控名录,为口岸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
- 首批纳入21个科(属、种)高风险物种,涵盖昆虫、软体动物、鱼类、两栖动物四类,海关将对非法引进行为依法没收并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新规明确海关对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邮寄物、携带物等实施外来物种口岸查验,对名录内管控物种实施最严格的检疫处置,发现相关物种的货物依法作退运、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
- 公告明确进出口企业需承担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主体责任,进口企业需提前完成输出国货物的有害生物防控与检疫,确保进口货物符合我国检疫要求,避免因检出管控物种导致货物处置损失
06 正式施行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1日
内容:
- 法律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2025年12月27日),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海关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职责与执法权限,填补了进出口危化品监管的法律空白
- 新规明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需承担安全主体责任;进口危险化学品必须符合我国国家强制性标准,完成危险特性分类鉴别与公示;出口危险化学品需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法规标准要求
- 新规强化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检验监管,明确用于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经海关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盛装出口危险化学品
- 海关首次在法律层面获得对进出口危化品的完整检验权,企业须确保标签、SDS合规,包装经检验合格,对违规企业依法处以相关法律责任章节规定的各级罚款(涉及多类情节、不同额度,依法从严处罚)
国外外贸新规
01 欧盟—南方共同市场临时贸易协定正式临时生效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1日
内容:
- 协定覆盖欧盟27国与南方共同市场(阿根廷、巴西、巴拉圭、乌拉圭),形成覆盖7.8亿人口的大型自由贸易区
- 协定生效后,双方符合原产地规则的产品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其中原产地规则与原产地申报流程章节率先落地,进口商需在协定生效后6个月内,向进口国海关提交原产地声明,方可享受关税减免
- 协定同步明确了双方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开放等配套规则,将逐步分阶段落地实施
- 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官方均明确,将持续推进协定正式生效的国内审批流程,临时生效期间的优惠政策保持稳定
02 欧盟CLP法规第22次ATP修订案正式生效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1日
内容:
- 修订案由欧盟委员会2024年9月30日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委托法规(EU)2024/2564,明确生效时间为2026年5月1日,是对欧盟《物质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的第22次技术与科学进步修订
- 修订案新增27个具有协调分类的新条目,修改16个现有条目的危险特性分类,删除7个失效条目,全面更新了相关化学品、混合物的危险分类与标签要求
- 新规生效后,所有相关化学品、混合物的制造商、进口商及下游用户,必须确保产品符合新的分类、标签和包装要求,方可投放欧盟市场
- 欧盟各成员国海关将对入境相关产品实施严格查验,对不符合新规要求的产品,将依法予以扣留、退运,同时追究相关经营主体的合规责任
03 越南削减36项进出口行政程序新规正式生效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1日
内容:
- 新规由越南工贸部2026年4月13日发布正式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修订并取消36项进出口领域冗余行政程序
- 新规核心聚焦原产地证书(C/O)签发流程优化,覆盖东盟、中国、韩国、日本、英国等主要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及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大幅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 新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东盟区域内进行原产地自我认证,无需逐票申请官方签发的原产地证书,进一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 越南工贸部明确,将持续优化进出口营商环境,动态调整行政程序,提升跨境贸易通关效率
04 越南新版《化学品法》正式实施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1日
内容:
- 是越南《化学品法》实施16年来首次重大修订,自生效之日起全面实施
- 新规明确将产品中所含化学物质纳入法律监管范围,新增”含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定义,与”危险化学品”实施分类监管,完善化学品生产、贸易、进出口、运输、仓储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新规强化进出口环节的化学品合规申报与风险管控,明确进出口企业需提交产品化学物质成分、危险特性、合规登记等相关资料,方可办理通关手续
- 越南海关将对进出口化学品及含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实施严格查验,对不符合新规要求的货物,依法予以扣留、退运,同时追究相关企业的法律责任
05 韩国《化学物质登记与评价法案》(K-REACH)修订案正式生效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12日
内容:
- 修订案新增注册档案数据提交延期程序,明确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注册数据提交延期,缓解企业合规压力
- 修订案明确外国制造商/生产商指定的唯一代表变更时的报告责任与继承流程,要求相关主体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变更报告与注册资料继承,确保注册信息连续有效
- 新规完善了化学品注册、追溯、风险管控的全流程监管要求,韩国环境部将对化学品进出口与市场流通实施更严格的合规监管,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06 欧盟废塑料出口管控新规正式生效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21日(分阶段实施)
内容:
- 自2026年5月21日起,所有出口至非OECD国家的废塑料(含B3011类)必须执行事先通知和同意程序
- 自2026年11月21日起,全面禁止向非OECD国家出口塑料废料,禁令持续至2029年5月21日
- 自2027年5月21日起,接收设施须通过独立第三方审计
- 全链条溯源与合规责任明确,海关将严格执法,违规出口将被禁止出境并依法处罚
07 韩国网络摄像头安全强制标准正式生效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26日
内容:
- 新规要求所有在韩国市场销售的网络摄像头,出厂时必须强制设置强密码,全面禁止使用admin、123456等通用默认密码,从源头防范设备安全漏洞
- 新规同步强化设备本地加密、云端数据安全管理、固件漏洞修复义务,明确生产企业需承担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责任
- 未达标产品不得在韩上市销售,已上市产品需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召回,韩国海关与技术标准部门将对入境产品实施严格查验,对违规产品依法予以扣留、下架、销毁
08 欧盟医疗器械EUDAMED数据库注册强制实施
生效时间: 2026年5月28日
内容:
- 2026年5月28日起,所有新投放欧盟市场的医疗器械,必须在上市前完成欧洲医疗器械数据库(EUDAMED)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产品,将无法在欧盟市场合法流通
- 2026年5月28日前已投放欧盟市场、后续继续销售的产品,需在2026年11月28日前完成补注册,逾期未完成的产品不得继续在欧盟市场销售
- 欧盟各成员国海关将对入境医疗器械产品实施严查,同步核查EUDAMED注册信息,对未完成注册的产品依法予以扣留、退运,同时追究相关进口商与制造商的合规责任
09 印度—英国全面经济与贸易协定(CETA)预计正式生效
预计生效时间: 2026年5月
内容:
- 协定生效后,英国将对印度99%的关税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重点覆盖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鞋类等品类,相关产品此前进入英国市场的平均关税为8%–12%,生效后将直接免除
- 协定同步明确了双方服务贸易开放、知识产权保护、投资便利化等配套规则,将同步落地实施
- 印度与英国官方均明确,将持续推进协定落地相关工作,确保优惠政策如期平稳实施
(注:以上内容综合自中国海关总署、欧盟委员会、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等官方发布,具体执行以当地法规为准。)